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

玫瑰

搬进新家时, 门前玫瑰盛放。 我很喜欢玫瑰, 喜欢到看到玫瑰会莫名地兴奋。 以前不肯承认, 因为写故事的人都爱把玫瑰说成俗艳。 现在我已不在乎别人看我俗艳, 只要我认为自己不会就行了, 所以敢大大声说:玫瑰玫瑰我爱你。



如碗口般大的玫瑰,


在艳阳下晒着它们的美丽,


一点都不忸怩。


只是像我这样种什么死什么的人,


不禁替它们飆冷汗,


年年还会有今日?


岁岁还会有今朝?


0 comments:

发表评论

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, Blogger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