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zzturquoise
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
玫瑰
搬进新家时,
门前玫瑰盛放。
我很喜欢玫瑰,
喜欢到看到玫瑰会莫名地兴奋。
以前不肯承认,
因为写故事的人都爱把玫瑰说成俗艳。
现在我已不在乎别人看我俗艳,
只要我认为自己不会就行了,
所以敢大大声说:玫瑰玫瑰我爱你。
如碗口般大的玫瑰,
在艳阳下晒着它们的美丽,
一点都不忸怩。
只是像我这样种什么死什么的人,
不禁替它们飆冷汗,
年年还会有今日?
岁岁还会有今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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